新聞中心
查看次數:7448
時間:2020-01-16
隨著最近農業農村部印發的《加快生豬生產恢復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出爐,各政府部門目前都在想辦法加快恢復生豬生產,千方百計地確保元旦春節和“兩會”期間的豬肉供應。近期,生態環境部又與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其中透露的信息還是相當多的!
這份《通知》,至少回答了關于生豬養殖環評管理中最另人關心的三方面問題:
1、生豬養殖到底要不要辦理環保審批?
超過96%的生豬養殖項目(年出產量5000頭以下的生豬養殖項目)在線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無需辦理環評審批。
2、規模化生豬養殖該如何進行環評管理?
對年出欄量達到5000頭以上的生豬養殖項目,探索開展環評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建設項目在開工建設前,將簽署的告知承諾書及環境影響報告書等要件報送環評審批部門,環評審批部門可不經評估、審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
3、生豬養殖該如何申領排污許可證?
對規模以下生豬養殖項目和不設置污水排放口的規模以上生豬養殖項目,不得要求申領排污許可證和取得排污總量。
通知將生豬養殖項目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環境執法范圍,監督其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承諾事項。對在告知承諾書中弄虛作假或不落實承諾內容的,依法查處,并向社會公開,將失信企業納入相關誠信體系。對守法意識強、管理規范、守法記錄良好的,減少現場執法監管頻次。規范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對違法情節輕微并主動糾正、未造成環境污染后果的,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依法依規做好公眾參與和信息公開,接受公眾監督,維護公眾環境權益。
通知原文如下
【轉載自】:國際畜牧網(來源:環保人)
【免責聲明】:文章來自網絡,我們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并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供讀者參考。版權屬于原作者。